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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还有可能是大凶之物,小伙子,古可是不能乱买的啊”
也就是看方逸顺眼,余宣才多说了几句,但是他的这几句话里可是包含了不少的东西,他相信以方逸表现出来的学识,应该是能听懂自己说的话的。
“余老,我明白的”余宣还真没猜错,方逸一听到风水二字,马上就明白了余宣的意思,而且方逸对这一方面的了解,比之余宣还要更甚百倍。
墓葬深在地下,一般密封性很好,这也导致空气无法流通滋生出阴气来,也就是风水中说的死气,这种死气从科学上解释就是一种有毒的气体,人吸入之后会产生幻觉甚至导致死亡。
但是在道家的理解,死气其实是一种怨气,是死亡之人对于世间的留恋或者冤屈没有得到伸张,又或者是对盗墓之人留下的诅咒所产生的,这些怨气会依附在某些物件上,也由此形成了余宣所说的大凶之物。
就像是尸体上携带的件,在死者腐烂过程中,被尸体腐烂产生的液体浸染而出现深紫色的斑痕,就是人们常说的“尸沁”。
而器上一些红颜色的沁色,则是说明死者大多是被活着捆绑,再活活用凶器杀死,流出的鲜血浸入器,然后埋在地下多年不见天日,由此就成了名符其实的“血沁”。
不管是尸沁还是血沁,其实都是大凶的物件,只不过有些刚入行的人不懂古,还专门去追求那种艳丽的色彩,却是不知道在沾染这些东西之后,会对自身造成很不好的影响。
不过这种东西别人或许害怕,但方逸从小就是学的道家的本事,又岂会怕这些玩意儿,别说那块龙形佩上面并没有怨气产生,就算是有,方逸也能将其给度化了。
“满哥,牌子借给我用用”看到足足过了一分钟都没有人举牌,方逸开口向满军说道。
“嗯方逸,你真要拍这块佩”
满军闻言也是愣了一下,其实他刚才上台最先看的就是这佩,不过一上手满军就将其给放弃掉了,因为别的先不说,就是这块佩混搭在一起的沁色,就将整块佩的美感给破坏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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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拿下
“我出五千,反正东西也不贵,拿回家盘一盘,看能不能盘出来”
就在方逸向满军要号牌的时候,场内响起了一个声音,说话的是个五十多岁的老者,在此之前他拍下来过一件二十多万的清朝黄花梨椅子,不过这是个纯粹的藏家,买去东西倒不是为了卖的。
“花五千买这个东西盘”满军低声说道:“古是要盘,但也要看成色啊,这沁的那么厉害,能盘出来才怪呢”
古之所以要比新值钱,其实就是值钱在沁色上面,如果沁色沁入的好,再经过十几年的盘玩,那么一块就会价值连城,器本身品质倒不是那么重要了。
但各种沁色纠缠在一起,使得器颜色看上去变得杂乱,那就会给人一种画蛇添足的感觉,质再好的器也是无法盘玩成传承宝的。
“满哥,我就看中那佩了,你倒是把号牌给我啊”
场内除了那个老者报价之外,再也没有人喊价了,此时主持人已经喊到了第二遍五千块钱,方逸顾不得那么多,一把抢过了满军手里的号牌,大声说道:“我出六千”
“六千,二十八号出价六千,各位朋友还有没有再出价的”几千块钱的小物件,对于整个拍卖会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主持人自然也没有那么上心,推销起来也不是那么卖力。
“七千吧,这东西我挺喜欢的”那位老者又叫了一口价。
“一万”方逸直接加了三千块钱,开口说道:“美养人,我也很喜欢这块,还希望老人家高抬贵手啊”
方逸现在又感受到那种一文钱憋死英雄汉的感觉了,他身上一共就两万三千块钱,如果老人继续加价的话,一旦超过了两万,方逸说不得还要向满军开口。
“方逸,你疯啦,一块被水沁给毁掉的佩而已,你小子竟然出一万”
满军用手死死的拉住了方逸的胳膊,生怕他在别人喊价之后再抬价,开口说道:“你要是喜欢古,回头我让人给你找一块好的就是了,一万块钱能买个不错的了”
古值钱,除了沁色美观具备一种历史的岁月沧桑感之外,还需要一点因素,那就是它必须经过长年的盘玩,使得沁色完全和石融为一体,就像是石本身所具备的颜色一般。
但是刚出土的古,大多都是些色彩晦暗的器,从表面上看不出丝毫宝的光泽来,所以值钱的古都是那些传承了数十上百年的东西,而不是指的刚刚出土还没有盘玩过的器。
所以在两千年的古玩市场里,一万块钱的确能买块不错的出土古,当然,因为古和新价格上的巨大差异,古假也是最为常见的。
就像是为了能做出血沁的效果,那些造假的人甚至会将活羊的后腿用刀子割开,将器给塞进去,然后再用针线缝合,等到一年半载之后再取出来,器就会带有血沁的效果了。
“老满,一万块钱买这么个玩意,亏你能干的出来啊”
在方逸喊过价之后,谢清阳的风凉话又是传了过来,大家都是行里的人,对这些物件的价格自然是了如指掌,像台上这么个玩意儿,市场里一两千块钱就能淘弄到。
“算了,我不要了”听到谢清阳的话后,那位老者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摇头放弃了,几千块钱拿着盘玩一下还行,要是过万就有点不值得了。
“没有人再出价了吗好吧,一万块钱一次,一万块钱两次,一万块钱三次,成交”
方逸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感谢谢清阳一下,他的话让场内再也没有人出价了,主持人询问了一遍之后,连喊了三次价,将拍卖槌重重的敲了下去。
“终于买到手了”
听到成交两个字,方逸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不知道为何,这块古对他似乎有着一种莫名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力甚至要比那本永乐大典还要强烈的多。
“你这小子,整个一败家子啊”
看到木槌已经敲了下去,满军的手也松开了,现在木已成舟,他想反悔都不行,毕竟在典藏公司那里还压着两万块钱的保证金呢。
“满哥,说不定我就捡了个漏呢”
方逸对满军的话不以为意,笑嘻嘻的说道,就算这块佩在商业价值上一文不值,方逸也是要将它搞到手里的,要知道,他的神识受损可是在探查完这块佩之后才发生的事情。
“捡漏”
听到方逸的话,满军和旁边的余老都是一脸的错愕,继而失声笑了起来,捡漏要是如此容易,他们还能靠着这一行吃饭吗那些所谓的专家恐怕早就发大财了,也不能整天靠着一张嘴皮子坑蒙拐骗了。
“小伙子,你底子不错,踏实点学些东西,这比什么都强”
余宣拍了拍方逸的肩膀,初入古玩行的人估计都是像方逸这样的,在梦里都琢磨着能捡个大漏一飞冲天,而他们的捡漏大计实际上每次都是以吃药打眼收场。
没有了想拍的东西,方逸也是放松了下来,在后面的拍卖中,虽然一件十二开清中期镶的紫檀大屏风拍出了一千两百万的高价,但都和方逸他们没有关系了。
“各位,在交易完之后,我们为大家准备了高档自助餐,还希望大家能光临”
在那件压场的屏风拍卖过后,整场拍卖就算是结束了,在一些工人员的引领下,各个拍到物件的古玩商或者是藏家,在会场当场就缴清了费用。
小的东西直接就被买家拿在了手里,而一些难以搬运的大物件,则是由典藏公司负责送到买家指定的地方,付过账后,方逸和满军分别拿到了那块古和七八本残破的古籍善本。
“妈的,四万块钱就买了这几本破书”看着装在一个精美的木质盒子里的那些古籍善本,满军想哭的心都有了,同时也把谢清阳恨得牙根痒痒。
“满哥,咱们也去吃饭吗”
方逸摸着口袋里的古,却是满心欢喜,在接触到这块古之后,他更是察觉到了古的中似乎蕴含着一种说不上来的气机,但方逸现在却是不敢诵经用神识去探查了。
“吃,干嘛不吃啊,奶奶的,这个酒店的自助餐一个人要588呢,不吃白不吃”
满军将那木盒收入到了带来的提包里,扬了扬手中的两张餐券,说道:“走,满哥带你去吃自助大餐去,话说这里我也就来过一次。”
“小满,方逸,等一下,我这老头子也和你们一起去吧”就在方逸和满军准备离开会场去酒店餐厅的时候,余宣却是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手中把玩着刚刚拿到的那个蛐蛐葫芦。
“余老,苏总和那位小姐呢”见到余宣找过来,满军不禁有些意外,在他想来,苏总哪里能看得上这酒店的自助餐,自然是带着余老离开了。
“他们先走了,我可是还欠着这个小伙子一件事呢”余宣笑着说道。
“余老,您是说王世襄”方逸闻言有些意外,他没想到随口的一句戏言,这个老人竟然如此当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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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吃药还是捡漏上
“对,我可是答应告诉你王老是个什么人的”余宣哈哈笑了一声,说道:“走吧,咱们边吃边说,这拍卖搞了几个小时,肚子早就饿了。”
虽然从九点半就进场了,但鉴定的时间就花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再加上中间的拍卖,现在已经是下午一点半了,会场里除了少数人之外,大多数人在交易完都去了自助餐厅。
方逸是第一次吃自助餐,不知道这餐厅里的东西是都不花钱的,开始的时候只是捡了最便宜的青菜炒饭装了一盘子,听到满军的解释之后,才去搞了些海鲜过来,但也仅仅是打了足够他自己吃的份量。
“这小伙子倒是挺质朴的”
看到方逸的举动,余老暗自点了点头,想要看清楚一个人的品质,并不是看他做出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而都是从些微小事上显现出来的。
“来,方逸,我来给你说说王老这个人”现代的人可不讲究什么食不语之类的古训了,在吃了个七成饱之后就放下筷子和方逸聊了起来。
不过方逸是满军带来的人,余老只是以为他是和满军一起做买卖的,倒是没问方逸的来历,只是纯粹的将他当做一个可以提携的晚辈。
“王老的名字你知道了,他叫王世襄,是咱们国家著名文物专家、学者、文物鉴赏家、收藏家,而他也是古玩杂项类的老祖宗级别的人物,杂项这个分类,算是从他手上给建立起来的”
提起王世襄,余宣是一脸的敬仰之情,他虽然在国内古玩杂项类也有些建树,但是在王世襄面前,他只能算是徒孙辈的,因为他的一个老师就曾经跟王世襄学习过。
王世襄不但是一个学者,而更是一个玩家,他使得井市中的那些的“雕虫小技”登上了“大雅之堂”。
王世襄玩的东西可谓是五花八门,粗算就有蟋蟀、鸽子、大鹰、獾狗、掼交、烹饪、火绘、漆器、竹刻、明式家具等,他玩这些不是为了消遣,而是真心喜爱,为了得到喜欢的东西,王世襄长途跋涉、餐风饮露亦在所不辞。
最重要的是王世襄不但能玩,也能写,他玩物并研物,他玩出了文化,玩出了一门“世纪绝学”,所以王世襄还有着“京城第一玩家”的称号。
在国内近代的国学大家中,王世襄可谓是个奇人,他年轻的时候在燕京大学文学院读书时,还有臂上架着大鹰或怀里揣着蝈蝈到学校上课的惊人之举,课堂上的老师要是听到蝈蝈叫,那一准就是王世襄身上的。
世人大多都会觉得民俗的东西既然带了个俗字,那就是不好的,但大俗的东西到了王世襄这儿却被他给玩成了大雅,最可贵的是老先生能留心玩的学问,与一般玩家不同的是,他不但能玩,也能写。
大凡王世襄玩过的东西,都留下了文字记载和研究心得,过去在一般人眼里,架鹰走狗斗蛐蛐是游手好闲的市井之徒和以前的八旗子弟所为,打经他把这些东西加以描述和总结,这些东西马上升格,一变而成为了文化。
可以说,文玩这东西虽然自古就有,但是被现代人所了解和接受,王世襄可谓是起了不可忽视的决定性用,国内但凡对文玩杂项有些了解的人,都视王世襄为开宗立派的大师。
所以像那个蛐蛐葫芦,在普通玩家眼里也就是个一般的物件,但却是被余宣视若珍宝,原因就在于它曾经被王老把玩过,在余宣心里具有不一样的意义。
“这真是个奇人啊”听到余宣讲诉王老的一些过往,方逸忍不住赞了一句,活了一辈子玩了一辈子,王老过的可是真正的潇洒。
“王老今年快九十了,可那心性还是和小孩子一样”
提到这位老前辈,余宣笑着说道:“以后要是有机会的话,我倒是可以带你去拜访王老,你要是有什么好玩的东西,王老一准会把你视为忘年交的”
“好,余老,有机会您一定带我去拜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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