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流小说

第3节(第1/2页)

那时那刻,我站在叶灵身边,像一个卑微的丫头。

当我骨碌碌的眼睛看到走在最后面的那个因为手臂受伤而皱着眉头的男生时,我简直绝望了——顾朗,怎么会是顾朗?

天啊。

神啊。

佛祖啊。

我宁愿此刻是站在厕所门前遇见他,或者是抱着垃圾桶遇见他,甚至是被“杀手”老师虐杀得不成人形的时刻遇见他,也不愿意和漂亮的叶灵站在一起遇见他,我的小心灵顷刻之间更卑微了,全然没有发现,当顾朗走过时,叶灵眼里陡然而起的光影——浩浩淼淼,如同春天的湖水一样。

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到顾朗呀。

初夏的那个下午,太阳已经暗下去了的下午,天边只有玫红色的云朵,它们像我怯怯的心事一样柔软。

心一下子不知道漂浮到哪里去了,只觉得两手心全部是黏湿的汗。

他经过时,手里握着一根天蓝色擦汗用的毛巾,上面居然是小熊图案。他看了叶灵和我一眼,眼神柔和,没有惊讶也没有探询,也没有漠视,只是淡淡的。

我的眼睛偷偷溜过他受伤的手臂,那浅红色的伤口,突兀在他上臂。让我在后来的一段日子里,对着月亮祈祷胡巴这个小贱人早早夭折的同时,不断地惦记顾朗的伤口,他好了没有?伤口疼不疼了?什么时候才能彻底愈合啊?手臂上会不会留下难看的疤痕呢?

真是的,为什么不涂红药水啊?为什么不包扎一下呢?

嗯,顾朗应该是那种很坚强的男孩,所以,才会对这种伤口满不在乎。

哎,其实只是很小的伤而已。

只不过伤在了十七岁的顾朗身上,落在了十三岁的艾天涯的眼里。

所以,变得隆重。

就像是一段爱情,对于成人来说,可能只是两个人之间的情事;而对于十三岁的女孩来说,却是盛大事件,足以颠覆她们的人生。

他是谁?这是叶灵跟我说的第一句不结巴的话。她的眼神莹莹,就像面对猎枪的小狐。

顾朗。我说。

很显然,叶灵希望我像以往那样,叽里呱啦透露更多的讯息给她,可是我的舌头却跟打结了一样,就是说不出来更多话语。

我的一声“顾朗”,引起了那些男生的注意。他们本来已经走过,却又转头冲我们笑,做鬼脸。当然,确切地说,应该是冲叶灵笑,一边笑,一边起哄,啊呀,喜欢我们老大啊,写情书记得送到高二(三)班顾朗收!说完,就嘻嘻哈哈地扯着顾朗走了。

顾朗回头。

笑笑。

恍若惊鸿。

从他明若灿烂星辰一样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一种既美好又骄傲的神情。

美好与骄傲,这正是在卑微的十三岁时,我所缺少的。

所以注定,一生难忘。

05女孩子总会有这种那种的无关重要却显柔弱的病症,来显得矜贵。

叶灵的到来,让我们班教室后门的玻璃窗前,多了一群偷看她的男生,弄得我们班每到下课就热闹得跟过年似的。

叶灵给我递小纸条,写着:天涯啊,他们真讨厌,就像一群小丑一样。

我看到这种纸条,心里就偷偷地想,如果我的生活中,能有几个这样的小丑,该多美好啊!那样子,如果胡巴再欺负我,我就关门放小丑!

不久,一群女尖子生跟欧阳班主任抗议,说那些外来学生围观班上某女生的嘈杂声,让她们的学习很受干扰。

真是胡扯!

没见班上哪位神仙下课十分钟还背书啊,摆脱了四十分钟的煎熬一个一个都兴奋得跟抽风似的。上厕所的上厕所,看小书的看小书,去小卖部的去小卖部,说悄悄话的说悄悄话,欺负我的胡巴依旧欺负我……

欧阳班主任是个好老师,他也只是笑笑,说这个事情他会处理的。其实,当时的他,应该了解这群青春期少年的微妙心理。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欧阳老师并没有找叶灵。不过,给叶灵递情书、送礼物的男生真不少。

那段日子,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帮叶灵抱礼物和声情并茂地朗读情书,幻想这是一群男生送给我的礼物,写给我的情书,我是不是太无耻了?

礼物没有什么亮点,就是幸运星啦,巧克力啦,八音盒啦,或者讨女孩子欢心的小绒毛玩具。倒是情书,内容包罗万象,深刻体现了汉语言的伟大以及中华男儿勇于创造的精神。

中规中矩的情书有,那些美丽的少年情怀,滚烫的话语,读得我脸红心跳,觉得自己好像看了H书一样罪恶。

有些情书就比较搞笑,板板正正地写着、姓名、身高、体重、爱好、优点、住址、联系方式,回顾过去,瞻仰未来……大学毕业时回想起来,整一个求职简历。

有的情书干脆抄袭歌词,三张纸的情书满满的全是当时的流行歌曲,什么“你这样一个女人,让我欢喜让我忧”,什么“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夜不流泪”,什么“你究竟有几个好哥哥,为什么每个哥哥只能娶了眼泪”……我一边吃他们送的巧克力,一边想呕吐。

虽然我思想很早熟而且有些小邪恶,但是毕竟只有十三岁啊,这简直就是荼毒祖国花朵儿。

还有一些情书竟然写得像遗嘱一样,什么“我死以后,我的墓碑之上,要刻着你的名字,叶灵,我的妻。我的身体属于你,心属于你,呼吸属于你,思想属于你,灵魂也属于你”。弄得跟五马分尸一样。

无独有偶,大学时,冷面桃花女夏桐也收到一封类似的情书,什么“我的爱啊,我把我的心掏给你,把我的肝捧给你,把我的眼睛剜给你”——夏桐一边在宿舍里听我朗读,最后恶狠狠地来了一句:老娘不要那些,老娘要你的肾!

从初中到大学,我一直有个业余爱好,就是给朋友们声情并茂地朗读她们收到的情书。

说起叶灵收到的情书中,最恐怖的是居然有血书,不知道是用狗血猫血还是老鼠血写着大大的:叶灵,我爱你!末了,还用圆珠笔注明:叶灵,你若是不接受我,我就会每天用血给你写情书,直到你答应那天。

简直就是精神分裂外加妄想症和自残症患者。他妈大米白面养了他这么大,没养成饭桶,养成了一血桶。

叶灵当时被这封血书给弄得不知所措,她担心,这个男生会一直这么自残下去。害得我当时也跟着惴惴不安,甚是纠结。

十几岁的女生,何曾见过这种阵势?也或者,那个刚刚开始偷读言情小说的年龄,觉得这种激烈的爱情方式,才是爱得炙热爱得真诚爱得永垂不朽的最好诠释方式,那情圣的执著劲儿,放在琼瑶小说的男主角堆儿里,也是拔尖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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